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0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9游会
发布时间:2020-02-18 17:29来源: 安徽省财政厅浏览量: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贫困革命老区、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力量攻坚,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拨付你市、县(区)2020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 万元(项目代码:ahsjxy202034060015-扶贫专项资金,结算022 号),具体金额见附表。该项资金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规范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管程序,加快资金与项目对接,严格落实“负面清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等。及时向社会公开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地区,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保证资金使用精准。
三、根据《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农〔2017〕1500号)等精神,各地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进一步突出脱贫成效、加快资金支出、强化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
安徽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4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