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制度-9游会

发布时间:2019-12-20 11:45来源: 省扶贫办浏览量:

切实加强政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监督,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我省坚决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时间

新闻发布会每季度召1,办分管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出席1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办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1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遇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时段、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范围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2.通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

3.解读全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

4.解答脱贫攻坚热点难点问题;

5.通报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相关情况;

6.澄清不实报道,通报重大负面舆情处置情况; 

7.其它需要发布的事项。 

三、新闻发布会审批与管理

1.省扶贫办的新闻发布会统一归口管理各处(中心)不得自行组织新闻发布会。

2.各处(中心)负责确定本部门下一年度拟举办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和时间安排,经办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于每年12月底前交宣教中心汇总,提请办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审定。 

3.以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名义召开的,发布稿报省政府办公厅审定后,会同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省政府办公厅会联处共同召开。办自主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的承办处(中心)应提前3日将审定后的会议方案、新闻发布稿等材料交宣教中心由宣教中心报省委宣传部备案。

四、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1.设立新闻发言人。办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宣教中心确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做好省扶贫办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和联络工作。

2.新闻发布会原则上由办新闻发言人发布,重大情况由办主要负责同志发布,特殊情况可由办负责同志相关处(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发布。

五、新闻发言人职责

1.新闻发言人是本单位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省扶贫办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

2.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和省委宣传部报告本单位重大举措、重要活动突发事件以及重大舆情及时回应各方关切

3.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办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4.会同省委宣传部做好涉贫采访相关工作。

5.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涉贫报道情况。

六、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1.新闻发布的承办处(中心)明确专人负责新闻发布工作,5日将会议方案、新闻发布稿等材料呈报办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办主要负责同志审定;需参加省政府发布会的,按规定报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批准。

2.承办处(中心)负责新闻发布会资料印制,综合处、宣教中心负责会务工作。

3.新闻发布会主席台就座人员包括办新闻发言人、主持人,其他就座人员由发言人根据发布内容确定。新闻发布会一般包括新闻发布答记者两个阶段。

4.新闻发布会结束,宣教中心负责将新闻发布会方案、新闻发布稿、参会媒体名单、媒体报道等资料整理归档,按季度交综合处存档。

七、新闻发布会纪律

1.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敏感问题,对外发布之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查手续,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3.未经办党组或主任办公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代表省扶贫办对外发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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