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9游会
发布时间:2014-06-06 00:00来源: 安徽扶贫网浏览量: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研究确定,2014年分配你县(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8673万元,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2500万元。
请你县(市、区)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抓紧安排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并于6月1日前将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报省扶贫办备案。要突出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确保用于整村推进的资金不低于到县资金的70%,用于“雨露计划”的资金不低于到县资金的10%,并安排两行信贷贴息资金,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到户资金比例。要探索和创新资金使用管理机制 ,认真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4年5月6日
为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研究确定,2014年分配你县(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8673万元,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2500万元。
请你县(市、区)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抓紧安排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并于6月1日前将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报省扶贫办备案。要突出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确保用于整村推进的资金不低于到县资金的70%,用于“雨露计划”的资金不低于到县资金的10%,并安排两行信贷贴息资金,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到户资金比例。要探索和创新资金使用管理机制 ,认真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4年5月6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