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税制助力林下生“金”-9游会
日前拍摄的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境内的山川景色。 本报通讯员 钱 鸣 张敏娟 摄
近日,在泾县昌桥乡景山村上拐涝山林场,林场养护人员正在进行杂草拔除作业。
“去年我们人工造林700亩,林产品培育3800余亩,仅林产品培育和销售两项收入就达635万元,全部享受了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红利。”泾县国有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程建介绍。作为全省首个国有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在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上持续发力。
“我们将节省下的资金用于森林生态科普研究基地和林业生态修复,仅今年上半年就新增人工造林600亩。”程建说。随着企业发展得越来越好,雇佣的周边村民也增加到150余人,带动村民年增收230余万元。
为了扶持林农企业发展,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去年底我省出台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对林(农)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农)场、农民林(农)业专业合作社自产自销的林下种植、养殖和特色经济林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免征增值税。直接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生产用地按规定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各类市场主体从事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项目所得,符合相关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走进临泉县四方红农业科技合伙企业山核桃种植基地,5万亩薄壳山核桃林连绵成片、郁郁葱葱。“我们是一家以种植薄壳山核桃树为主的农林复合型企业,碧根果食品系列产品也已经研发成功,薄壳山核桃暨碧根果深加工(二期)项目将于10月建成投产,预计年产值可达33亿元。”企业负责人方谨介绍道。今年年初,该企业成功入选第五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在方谨看来,企业走上快速发展道路,税务部门的帮扶功不可没。“为了进一步增加土地收益,我们探索实施‘林粮融合’模式,在林下种植小麦、大豆等粮油作物,税务部门得知后主动提醒我们可以享受自产自销林下种植农产品的税收优惠,仅仅是今年上半年就免征了增值税75.28万元。”方谨表示,企业发展至今,累计已经享受了各项税费优惠464万元。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临泉县税务局聚焦林企涉税需求,针对性梳理涉林政策“礼包”,为各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一对一配备“税务管家”,主动上门提供个性化服务,用税惠政策的“滋养扶持”和纳税服务的“精准滴灌”助力打造地方特色林业百亿产业,全力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延链升级。
为了促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有机统一,我省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绿色税制激励作用,对各类市场主体从事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项目所得,符合相关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组建税务专家服务团上门送服务,帮助企业轻松享受政策红利,让节省下来的资金投入到生态保护工作中。
明光市远景苗木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苗木种植销售的公司。今年以来,该公司享受增值税减免218万元。该公司负责人刘家林深有感触地说:“我是一名来乡村创业的外地人,一系列涉农税费优惠为我们发展提振了信心。”如今,该公司利用减免的税款投入到技术升级和专业化生产之中,精品苗木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显著提升。
为助力涉林企业发展,明光市税务局成立“明税青锋”助林小分队,来到田间地头,为种植户、企业、合作社等讲解税费优惠政策、答疑解惑、辅导操作,落实落细林业生产者自产自销苗木等产品免征增值税等各项涉农优惠政策,助林企转型升级。
在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下,明光市自来桥镇芳甸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势头也越来越好。“本地育苗成本费用低、经济效益高,今年招聘的员工增加了一倍。前几天,税务部门还到合作社给我们辅导宣传优惠政策,今年我们合作社共减免增值税9.9万元。”该合作社负责人李建欣高兴地说。
“我们将继续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助力乡村振兴,精准聚焦林农需求,在种植户、种植业合作社、种植业生产企业的政策宣传落实上下足功夫,为林业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同时,我们持续深入打造‘家门口’税务局,满足乡镇地区涉税费需求,用更优惠的政策、更精准的服务、更便捷的办税体验助农兴农。”明光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培忠说。
安徽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绿色税制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落实落细税费支持政策,在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持续发力,以税力量保护绿水青山、守住金山银山。(汤超)